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129)—轉型正義不應有時效 違憲獎金制度應廢止
【文/林歆芙】 2024/04/13

▲2024年世界公民日國際論壇探討「實踐信仰自由與人性尊嚴之道」。
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蔡政安:台灣政府在2017年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法案》,竟排除1992年之後的人權迫害事件。呼籲政府秉持良心原則,正視「轉型正義的時間限制性」與「新證據的時效限制性」兩大威權餘毒對台灣人權保障的傷害,並落實轉型正義平反太極門人權案件。

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太極門案跟績效制度有關係,稅務部門和執行部門都以績效掛帥,為了達到預計責任額度,先找哪隻羊可以交稅,再則透過強制執行手段查封財產來達成績效。

人權觀察員吳至中:台灣有一套完全無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制度,引誘官員濫稅將集體貪汙合法化。不僅侵害人權,也嚴重損害社會正義,人民應積極促成《反酷刑公約》立法。

經緯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張靜:一個萬年稅單的例子是太極門迫害案,稅務機關錯將敬師禮認定為學費,並非法課稅。雖然後來部分年度的稅單被更正為零,但1992年度的稅單卻仍被維持,顯示即使明知違法,稅務機關仍有藉口堅持課稅。這種荒謬現象凸顯台灣法稅制度可能被濫用的風險,呼籲要制定特定條款解決萬年稅單。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吳志光:若發現新事證,足以動搖原判決原處分的合法性,雖未經行政法院判斷而民事法院自行判斷也不乏其例。如有機會去爭執行政處分的合法性,以新發現的一些事證讓民事法院的法官能夠自行判斷,就權利救濟的有效性而言,值得去爭取。

台大政治學系暨社會科學院公共事務研究所教授黃錦堂:太極門師徒展現對真理和正義的堅持令人尊敬。建議擬一個策略行動來解決太極門案,找出解決之道,這不僅是太極門案件的一場戰略抗議,也是對於台灣法治和行政公正的重要考驗。

中國宗教徒協會理事長明光法師:佛家主張一切眾生皆是佛子,生而為人即擁有基本人權,不容侵害。然而,太極門遭受國家公權力迫害的案例令人深感遺憾。期盼國家能夠落實真正的轉型正義,讓太極門師徒繼續弘揚渡人、濟世助人的宏願。

巴黎第七大學博士/前駐法國及海地大使/對外關係協會理事呂慶龍:面對國際社會的排斥與挑戰,特別是台灣被排除於聯合國體系之外,沉默不是解決之道,積極發聲才是關鍵。太極門稅務冤案拖延28年未獲解決,凸顯了行政部門,有權力去執行公權力,但卻沒有善盡專業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