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患復歸社區生活 需要你我支持與協助
【記者鄭沾誠/花蓮報導】 2024/04/21

日前媒體報導稻香村陳姓婦人因為精神狀態使鄰居感到困擾,村長甚為關心並與衛生所人員對於個案送醫問題出現意見分歧。

村長表示個案有社區滋擾、精神疾病,應將個案強制送醫。個案曾於16日由警消人員協助送醫,醫院評估無立即性危險且給予長效針劑施打後讓個案出院返家;個案於17日出現精神症狀干擾,有自傷傷人之虞危險,再次由警消人員協助送醫至國軍花蓮總醫院並收治後續收治住院。村長痛批衛生所人員不作為。對此,花蓮縣衛生局也做出回應。

花蓮縣衛生局表示,有關16日發生在吉安鄉的個案,是由村長電話聯繫鄉衛生所工作人員希望能協助該患者送醫,據了解,當天村長向衛生所求助時,未提供正確的個案資訊,導致衛生所人員多花了時間查詢,後續衛生所人員也有前往案家查訪狀況,但當時個案已經送醫。

花蓮縣衛生局進一步說明在社區裡若發現有罹患精神疾病或疑似精神疾病患者,出現社區滋擾事件,有傷害他人或自傷之情況,可通知警察、消防或是衛生單位,依照《精神衛生法》第32條以協助送醫。《精神衛生法》是為保障精神病人權益,支持並協助病人於社區生活所制定的特別法;精神衛生法有明確規定「強制住院」的條件:第一、個案必須是嚴重病人第二、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第三、至少要有2位以上指定專科醫師進行鑑定有全日住院治療之必要。

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呼籲,若民眾有精神疾病照護上的困擾與需求,可就近與轄區衛生所或衛生局所屬心防所聯繫,上班時間可致電03-8233251聯繫,目前花蓮縣衛生局也積極推動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結合醫療團隊深入社區,提供主動式追蹤,讓社區中疑似或拒絕就醫的精神病人接受治療,穩定於社區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