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公告八月至年底禁捕售蟳蟹
【記者夏萬浪/台北報導】 2023/07/29

為蟳蟹類漁業資源永續利用,漁業署規定每年八月一日至年底,禁止漁船捕撈抱卵母蟹,及卸下或持有腹甲離身蟳蟹;此外,任何人不得販售,或以販售為目的而陳列、展示小蟹,以及禁漁期間不得販售抱卵母蟹及腹甲離身之蟳蟹。

漁業署表示,「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規定,鏽斑蟳、紅星梭子蟹,及遠海梭子蟹,是讓蟳蟹資源能達到性成熟體長,有機會交配繁衍下一代,而八月至十二月禁捕抱卵母蟹,是讓抱卵母蟹繁衍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