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一級毒品判無期部分違憲 法部:儘速完成修法
【記者王先國 /台北報導】 2023/08/13

對於憲法法庭做成一一二年憲判字第十三號判決,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販賣第一級毒品罪,一律以無期徒刑為最低法定刑,不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牴觸憲法第廿三條比例原則,要求應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兩年內,依本判決意旨修正之。法務部表示,對於判決結果敬表尊重,並將檢討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符合憲法法庭判決意旨。

法務部表示,上開判決揭示自判決公告之日起至修法完成前,法院審理觸犯販賣第一級毒品之罪而符合前揭情輕法重之個案,除依刑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減輕其刑外,另得依本判決意旨減輕其刑至二分之一。法務部已轉知所屬檢察機關,促請注意於具體個案中考量是否依判決意旨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