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積極紓減檢察官工作負荷
【記者王先國/台北報導】 2024/03/04

檢察官肩負犯罪偵查、捍衛司法正義之責,面對近年來與日俱增之刑事案件、犯罪手法日新月異之偵查挑戰,及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監督法院裁判之任務,工作負擔日益沉重。法務部對於此一問題至為重視,自蔡清祥部長於一○七年上任以來,即不斷爭取人力,向行政院爭取新增檢察機關員額,規劃分四年(一一一年至一一四年)請增檢察機關員額合計六百人,六年核增八九七人,迄至一一四年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員額將達六六一三人,更積極研修法制並實施各項改善方案,以紓減工作負荷,並改善檢察官工作環境。

法務部說明相關策進作為如下:一、繼一一二年爭取一百名檢察官助理後,續於今年爭取增聘一五○名檢察官助理:因詐欺案件攀升為各地檢署刑案第一位,法務部為使檢察官專注於偵辦集團性、組織性之重大案件,厚實偵查團隊量能,已爭取一百名檢察官助理,各地檢署運用迄今有相當助益及成效。法務部因而再爭取於今年度增聘一五○名檢察官助理,待行政院核准增額進用後,此一批生力軍將更能有效緩解檢察官工作負擔。

二、推動檢察官助理法制化:為提高辦案品質,及加強對於法院裁判監督,並合理化檢察官工作負擔,實有必要比照法官助理模式,增設常態化襄助檢察官處理內部事務性工作之檢察官助理。法部前已擬具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之五、第七十三條修正草案,於去年十一月十七日函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研商,並於今年二月五日函覆行政院人事總處補充相關資料,積極向司法院、行政院人事總處、主計總處說明,並與朝野立委溝通修法之必要性及迫切性,期能儘速完成修法,以使檢察官助理制度化。

三、推動全國被告總歸戶計畫,建立有效追訴犯罪及減少偵查成本之偵查制度:為避免同一被告帳戶、帳號或門號之詐欺案件重複移送偵查,推動全國被告總歸戶計畫,以單一被告為移送基準,相關被害人應歸戶至被告戶籍地司法警察機關統一調查並進行後續移送。另為落實總歸戶計畫,法務部已於今年一月五日將移退移歸之配套措施通函各級檢察署正式於二月一日施行,使同一被告單純提供帳戶、帳號、門號之幫助詐欺案件歸戶在同一案件偵查。臺灣高檢署並已於今年二月廿七日召開詐欺總歸戶研商會議,滾動式檢討運作情形,以達詐欺案卷減量、程序簡化,減少重複調查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