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辦「新修正民事訴訟法分區說明會」 促司法資源合理運用
【記者王先國 /綜合報導】 2024/01/23

總統於一一二年十一月廿九日修正公布《民事訴訟法》及《民事訴訟法施行法》,修正訴訟費用徵收及退還標準、抗告程序、當事人書狀格式等規範,司法院為利審判實務適用新法,日前分別於北(司法院)、中(臺中地院)、南(高雄地院)區,共舉辦三場「新修正民事訴訟法分區說明會」,期使司法資源獲得更有效且合理運用,促進訴訟程序,提升審判效能。

說明會由司法院民事訴訟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召集人、臺灣高等法院前院長李彥文主持,最高法院庭長沈方維、臺灣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許士宦擔任講座,並邀請各法院庭長、法官及律師公會律師代表參與。會中就此次修正條文之研議歷程、立法目的及修正重點進行說明,並就實務上適用新法所生之法律爭議,逐一解析。

司法院表示,三場說明會之進行,皆由許士宦教授先就「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及裁判費之徵收」、「訴訟費用之負擔及其數額之確定」、「當事人書狀之提出及裁定之抗告」部分,為重點分析,再由沈方維庭長從實務面,講述有關「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及處理」、「核定裁定之救濟」等議題,增進實務界對新修正《民事訴訟法》內容之瞭解,以助新法順利施行,達成司法資源合理運用及提升審判效能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