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良心救台灣(126)-歷史錯誤變成現在錯誤 政府應主動平反假案
【文/林歆芙】 2024/01/21

▲專家:不正之稅,不管多久都要撤銷,否則會帶來更不正的處罰、保全和執行。
世界稅法協會(ITLA)副理事長葛克昌教授:太極門案件是很嚴重的侵害人權問題。因為太極門案促成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立法,而最重要的第一條第二項就是關於納稅者基本權利之保護,於納保法有特別規定時,優先適用納保法之規定,這適用於其他的各種法律規定也包括判決。而第一項就是將稅法主要落實在憲法各種基本權,還有貫徹正當的法律程序等等。因此行政機關面對判決要來執行的時候,當然要優先適用基本權的保護。太極門案件是違反人權的,不能夠執行,也不能保全,這是以前的案件,本來是歷史的錯誤,但現在去執行就變成現在的錯誤,這是國家侵害人權的重要案例,而且是世界上重大案例。不正之稅,當然不管多久都要撤銷,否則它會帶來更不正的處罰、保全和執行。
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教授李惠宗:提到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不能要求人民承擔因行政機關的錯誤而造成的損失,法治國家就是國家要守法,所以不應該知錯而未改的一直錯下去。流浪法庭三十年的案例影響催生了刑事妥速審判法,而太極門案,經歷過各種實體法及程序法,已經成為台灣最經典的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