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兩岸聯合搜救 應趁勢互遞橄欖枝
2024/03/19

近日金門、馬祖海域相繼發生大陸漁民落海事件,兩岸相關單位隨即展開聯合搜救;相對於二月十四日金門翻船事件發生之後,兩岸歷經十五次協商仍未得到解決方案,甚至兩岸緊張情勢陡升,金馬海域聯合搜救更凸顯人道關懷並沒有兩岸隔閡。從這幾起事件亦可看出,兩岸關係既可以互助合作,也可能步向凶險,兩岸當局的心態趨向則是決定兩岸關係何去何從的重要關鍵。

三月十四日凌晨大陸籍漁船「閩龍漁六一二二二」在金門附近海域沉沒,除了大陸海警船展開搜救之外,海巡署接獲我方國家搜救指揮中心通報,也立即派遣四艘巡防艇馳援。三月十五日零點二十七分,海巡署再接獲我方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產發處轉陸方通報,大陸籍「閩連漁六○九一一」漁船於十四日十二時三十分有一名船員落海,海巡署也先後派遣三艘巡防艇加入搜救行列,與大陸海警船、漁船聯手搜尋落海人員。

事實上,兩岸基於人道立場,海上聯合搜救並非特殊案例。去年七月十七日,大陸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常務副主任、福建海事局局長陳凱就指出,二十多年來兩岸聯合搜救行動已達一百多起,成功救助一千多名海上遇難人員。二○○八年十二月十三日生效的《海峽兩岸海運協議》第七條更進一步規定,「雙方積極推動海上搜救、打撈機構的合作,建立搜救聯繫合作機制」;二○一○年九月中旬,兩岸據此首度由官方主導在金門及廈門海域舉行船難搜救聯合操演。

儘管兩岸可以建立互助合作機制,但隨著政治氛圍轉趨對立,互助合作機制也可能陷入停擺;繼二○一○年兩岸官方舉行海上搜救演練之後,二○一二、一四年又兩度舉辦,但二○一六年起就悄然停辦,明眼人皆知此乃政治因素使然。去年一月福建省開始施行地方性法規《福建省海上搜尋救助條例》,其第十四規定「海上搜救中心應當加強與台灣地區海上搜救機構的交流與協作,健全兩岸海上搜尋救助協作機制,暢通資訊通報管道,組織海上搜尋救助交流研討和聯合演練」,但兩岸未能重啟聯合演練。

雖然如此,近日金門、馬祖海域兩岸聯合搜救卻顯示,政治面兩岸對立未見緩解,但人道面兩岸卻仍可暫擱爭議,並且依循過去建立的基礎展開合作,畢竟拯救人命彌足珍貴!

但與此相對的,卻是金門翻船事件至今仍陷僵局,大陸方面更是打破兩岸之間行之有年的我方禁限制海域默契,導致緊張情勢升高。持平而論,金門翻船事件固然與我方海巡船隻執法追緝有關,但陸方對於三無船舶管理失當、約束無力也難辭其咎。尤其是,兩岸當局一方緊抱「抗中」心態,另一方也心存鬥爭、甚至藉機進逼我方管轄權,更讓兩岸當局針鋒相對更為激烈。

回頭看看過去兩岸關係發展歷程,是和是鬥往往繫於兩岸當局的一念之間。一九九五、九六年台海危機,兩岸劍拔弩張、兵凶戰危,但一九九八年舉行辜汪會晤;當時蔡英文也參與其事,當可理解兩岸領導人心情轉折。二○○二年香港航權談判瀕臨破局,但兩岸主事者互釋善意,終於峰迴路轉;當時蔡英文擔任陸委會主委,當可理解其中迴旋契機。

金門翻船事件,兩岸可以繼續如同弱雞理論般地對撞,但也可以延續近日金馬海域聯合搜救的善意互遞橄欖枝,就看兩岸當局如何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