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县府持续关怀 提供震灾安迁救助及专案慰问金
【记者郑沾诚/花莲报导】 2024/05/11

0四0三地震以来,花莲县政府社会处迅速行动,除法定安迁救助外,花莲县政府专案慰问金也是第一时间为受灾居民带来即时援助。

花莲县政府自四月四日起陆续针对因0四0三地震受灾之红单户天王星、统帅大楼、北滨街、山海关住户发放专案慰问金。并於四月八日起於县府大礼堂成立联合服务中心发放红、黄单户专案慰问金,成为本次救助行动第一时间的援助。只要受灾房屋经建设处核定贴有红、黄单,且登记为住处的地址,房屋所有权人及租客皆可领取一万元的慰问金,每户限领一份;尚未领取的民众只要携带身分证件、建物所有权状或租赁契约即可至花莲县政府社会处救助科办公室申请。

花莲县政府也公告,符合住屋毁损达不堪居住程度的红单户家庭或经建设主管机关认定住屋受损严重,非经整修不能居住的黄单户家庭,可由红、黄单户大楼主委统一或住户个别向村里长领取安迁救助相关表件。

民众应依序填写准备文件,家户户内人口每人发给新台币二万元,以五口为限,每户最高可领取十万元,须以四月三日前即设籍且实际居住於受灾地址者计算。

另县府考量0四0三地震经行政院公告全县为灾区,为照顾更多受灾民众,刻正修正花莲县灾害救助金核发标准,放宽现址於该次灾害依灾害防救法公告为灾区范围内,得以灾害发生前已设籍花莲县,且灾害发生时居住於现址者为限。

花莲市公所与吉安乡公所陆续呈报安迁救助申请案,花莲县政府预计於五月初拨入第一波申请民众的帐户,另将配合赈灾基金会新增的红、黄单户生活扶助,以申请安迁救助案的资料为基础,待赈灾基金会确认最终申请资格对象,即可核拨入民众帐户,期望以最快速度为受灾居民提供帮助和支持。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协助,请联系花莲县政府社会处救助科,电话03-8227171 分机397、398、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