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纪念日专辑(2)—平反太极门案 落实保障纳税人权利
【文/林芯莹】 2023/11/11

▲「在加州支持太极门∶良心、正义和信仰自由论坛」在美国加州举办,获得热烈回响。
国立高雄大学法学院财经法律学系教授张永明分析,纳税人权利应该要被尊重和维护,司法救济制度应该是人民权利最後一道防线,但在太极门案件,不同年度本质上并没有差异,但是结果却不同;司法是不是能够提供改正?给予纳税人权利保障?否则会形成不平等。应该让这案件获得圆满的结束。

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委员黄帝颖律师表示,对独裁政权而言,用税的方式去影响一个人,是非常容易的。法律的本质是保障人权,当法律没有发生保障人权的效果,就不是实质正义的法律。太极门冤案,相同性质六个年度,五个年度不用缴税,只有一年要缴,代表国家判断有前後不一的问题。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条,虽然法定救济期间过了,原处分机关或上级机关还是可以对违法行政处分迳行撤销,回归实质正义。

助理教授魏赐聪指出,太极门人权迫害案源自於侯宽仁检察官违法侦办。监察院曾调查侯宽仁有八大违法并行文法务部要求从严究责议处,并确定起诉书与证据资料存有捍格矛盾,据以提起公诉,不符合证据法则;但是至今违法检察官都没有受到惩处,太极门人权迫害案所揭露的问题,至今也没有变革,显示执政者的傲慢与不负责,对不起人民。
魏赐聪举出法令明文规定气功不准设立补习班;根据台湾省政府教育厅(民国)86年6月20日(86)教五字第69135号函,关於五术(面相、手相、地理、风水、气功、易经、紫微等)之传授似属民俗技艺,与短期补习班设立目的不合,依规定不准设立补习班。更何况,教育部(补习班所属的主管单位)已多次发函证明太极门并非补习班,足证国税局开单课税自始违法,所以(民国)81年度是枉法裁判。可惜所有的官员竟然弃之不顾,呼吁政府马上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