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紀念日專輯(2)—法官心靈品質與良知判斷 落實司法公理正義
【文/李樹】 2023/11/11

▲專家學者以太極門案為例剖析台灣人權迫害問題。
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律師認為,改革最重要是每一個法官的心靈品質,強調良知的判斷。當政者要正心誠意,不能有私心。一般公務員為了考績都會走火入魔,更何況像稅務人員還有稅務獎勵金,為了獎金不怕冤枉人,這是最讓他痛心的。在他的司法生涯裡,從未接過刑法第125條濫權起訴、違法取供的案件,以及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稅務人員不該徵收而徵收。以太極門案而言,稅單用間接推計的做法,並沒有經過財政部的核可,違反所得稅法第83條之1。稅務單位違法,所以(民國)81年度判決是違法,就不能執行,政府強制執行拍賣太極門修行道場預定地是不當得利,是可以被質疑的。

前法官暨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林燦都表示,法治國家應該依法行政、司法、立法,但我們真的是法治國家嗎?課稅一定要回到平等原則,相同的事情要做相同的處理,不同的事情才做不同的處理,這就是平等。太極門案明顯沒有受到平等的對待,從民國55年成立迄今本質沒有變,卻只有一年要被課稅。因為一個檢察官的濫權,案件到現在沒有辦法解決,顯然是制度出了問題。

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庭長陳志祥律師認為,太極門案刑事跟稅務案件,其實都是侵害信仰自由的案件,(民國)81年度的綜所稅案件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就可以直接撤銷,撤銷之後,原則上會認為之後的所有程序就失所附麗,都失效了,整個連根拔起解決。有關再審,刑事訴訟法再審幾乎都沒有時間限制,可是行政訴訟跟民事訴訟就有,5年而已。所以,如果認為81年度的判決是錯誤的,5年後就沒有辦法提再審。國家的錯誤不應該有時效限制,民事、刑事跟行政都一樣。